【防堵任何可能出現的疫情破口】
依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,「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」,須報請檢察機關依法相驗,由法醫開立死亡證明書。司法相驗屬「犯罪偵查」一環,程序嚴謹繁複。至於行政相驗則是針對「自然死」,由衛生主管單位進行行政相驗後,即開立死亡證明。
近日發生多起令人遺憾的「猝死、死後確診」新冠肺炎個案,但卻傳出衛生局不願意指派醫療機構採取正規「行政相驗」程序,未先釐清病死及查明確診與否,即將問題丟給警察轉報檢察官進行「司法相驗」。由於法醫採檢結果出爐時間需2到3天,等待期間成了家屬、接觸者都未匡列隔離的「空窗期」,也可能導致「防疫破口」出現。
越來越多檢警團體出面發聲警示,並呼籲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應有效指揮各地衛生局,針對「猝死案件」回歸「行政相驗優先」原則,並落實篩檢,才能有效防堵疫情擴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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